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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介绍案件
- 2020-11-09-

我们的俗话说“安居才能乐业”。安居是人的立身之本,在人的一生中买房子是件大事。但是在买房子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接下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就来为大家讲述一个关于房屋买卖的案件:

卖方张某计划在某小区的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登记销售135平方米的房屋,不久中介公司负责人带王某来小区看房。经过一些咨询和谅解,王某对房子很满意,接受了卖方张某提出的售价。于是,两人在该中介公司签订了住宅买卖合同,买方王某向卖方张某支付了5000元的存款。但是到了约定的房间时间,卖方张某说不想按约定的货款卖房子,王某不能接受。所以,他要求张某双倍返还家里的存款,但被张某拒绝了。

双方协商后,买方王某向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祥符区法院立即安排投诉前调解小组成员对双方进行投诉前调解。

收到房子定金时,张某没有和家人商量,因此家人反对以协商的价格出售房子,张某承受着家人很大的压力。调解员立即对王某进行思想工作,使张某理解现在面临家庭压力的困难,同时向张某说明作为成人签订合同前应该注意的问题。耐心说服后,张某认识到自己在签订定金合同时确实缺乏考虑,现在的局面有自己不可避免的责任。经过多次不烦的说服,双方在法庭上达成协议,卖方张某归还买方王某9500元后,合同被解除,金钱当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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