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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律师讲述租房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 2020-11-16-

经常提到网络和周围的朋友租房子带来的矛盾,这些在租房子的时候要小心。毕竟如果有矛盾,不仅会伤害神经,伤心,伤害神经,还会导致金钱损失。签订租赁合同必须更加谨慎,租赁合同的10个注意事项是什么?今天国轩合同律师带你去看一看。接下来,让我们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

1、口头协议

租赁必须签订正规的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必须详细。特别是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的视听费、卫生费、不动产管理费等谁来支付,并列明确租房前的各数值,各费用的明细不仅仅是口头协议,而是合同上写的,成为后续的麻烦。

2租赁期间房屋的修理义务和费用

房屋租赁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发生问题和故障,由谁修理、费用如何负担,必须事先协商。否则,一旦发生问题,就容易发生纠纷。

3、出租人不受限制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通常是房屋的所有者,但不限于所有人。承租人主张出租人不享有房屋所有权合同无效,不得拒绝支付租金,必须让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承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租赁给第三方。

4、出租人的身份

出租人请房东出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很多骗子用假身份证撒谎。另外,要向房东出示房屋权利证明书的原件,追加产权证,使用权证,如果产权证还在处理中,必须出示与原产权机关签署的购买合同。

5、租赁义务

承租人租赁的,承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依然有效,第三方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6.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双方经过协商,规定合同三个月付一次、半年付一次、一年付一次等。否则容易产生矛盾。

7房租、物业管理费征收

通常租金由出租人收取,物业管理费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双方在合同中没有对该项目的具体约定的话,承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不动产管理费。

8避免模糊的内容

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件,对模糊的内容听清楚,在字面上执行。

9、合同主体合格与否

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审查租赁对象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子是否是法律、法规允许租赁的房子。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齐全。房屋产权证明书不是合法租赁的充分条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必须进行租赁登记才能生效。

10、交付标的物

承租人未按约定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和合同约定有误差的,承租人判断承租人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书面形式解除合同,也可协商变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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