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能够运用法律知识互相说服
普通的离婚案件,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离婚双方各找代理律师,对簿公堂,更会不断发现对方的缺点和不足,为谈判增加筹码。
一是前期律师谈判。
由于双方缺乏互信,使得在争议问题上难以达成共识,许多即将离婚的夫妇已难以平静地坐下来谈判。然而,这一点并不能认为没有必要进行谈判,也不能得出谈判成功的可能性。律师能够运用法律知识互相说服,律师能够运用经验和技巧来掌握对方的心理,离婚律师可以充当中介的协调角色,律师可以协助协商,避免离婚后遗症。
其次,诉讼阶段的谈判。
若双方冲突严重,谈判失败,或对方蛮不讲理,无法沟通,或对方拒绝接受谈判,此时再进入诉讼阶段。
法院必须检查离婚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否破裂。在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同时解决财产和孩子的问题。
如法庭认定当事人之间未彻底破裂,则有和解的可能,通常判决不离婚,当然不能解决财产问题和子女问题。
程序仍然需要进行谈判。由法官主持调解,律师参与调解,法院或私下协商。在诉讼阶段,离婚双方都有思想压力。只要律师注意温度和技巧,就可以促使双方协商成功。在诉讼阶段,不理性的双方有时很难平静地谈判。因此此阶段谈判较为困难,还是以诉讼为主,以诉讼为辅,以战为辅。
三是律师后期协商。
如法庭裁决不允许离婚,离婚双方可在6个月后再次提出离婚。然而,这样对夫妻感情破裂的男女双方都是伤害,而且6个月也是很长的时间,是痛苦的。
此时,离婚律师可以与当事人再一次协商离婚事宜,协商成功的可能性要高于前两次协商成功的可能性。在离婚诉讼之后,离婚的夫妻已经疲惫不堪,想要开始,冷静下来,再也不想看官司了。对此,律师们积极配合谈判,充分利用律师后期谈判的技巧和经验,相信谈判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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